新婚数月之后的一个夏夜,我坐在自家的壁炉跟前,一边抽睡前的最后一斗烟,一边对着一本小说频频点头,因为日间的工作十分繁忙,让人筋疲力尽。我妻子已经上了楼,早些时候我还听见了前厅大门上锁的声音,由此知道仆人们也已经回房休息。我从椅子上站起身来,正在磕烟斗上的烟灰,门铃却突然叮叮当当地响了起来。

我看了看钟,时间是十一点三刻。这时候不会有客人上门,来的显然是一个病人,兴许会让我整夜不得休息。想到这里,我愁眉苦脸地走进前厅,替来人打开了门。出乎我意料的是,站在我家门口的竟然是歇洛克·福尔摩斯。

“噢,华生,”他说道,“我就知道,这时候来找你还不算太晚。”

“亲爱的伙计,赶紧进来吧。”

“你看起来非常惊讶,当然!同时又显得如释重负,难怪!你还在抽你单身时抽的那种阿卡迪亚混合烟草,显然!你外套上那些蓬松的烟灰是个明白无误的证据。华生啊,人家一看就知道你是个穿惯了制服的人。如果不改掉把手帕塞在袖子里的习惯,你的平民模样终归是有破绽这篇故事首次发表于1893年7月。关于手帕的说法应该是因为当时英国的军服上衣没有可以装手帕的口袋。。今晚你可以收留我吗?”

“乐意之至。”

“以前你说过,你家有一间供男宾使用的单人客房。眼下呢,我已经瞧出来了,你家里并没有男宾。反正啊,你的帽架是这么说的。”

“你愿意留下的话,我会觉得非常高兴的。”

“谢谢你,那我就把帽架上的这个空钩子占上好了。可惜呀,我发现你家最近请了修理工,他们上门可不会是什么好事。该不会是下水道出问题了吧?”

“不是,是煤气管道的问题。”

“是吗!修理工的靴子在你的油布地毡上留下了两个鞋钉印子,刚好是在灯光下面。不用,谢谢,晚饭我已经在滑铁卢车站对付过了。不过,我倒很乐意跟你一块儿抽一斗烟。”

我把烟草袋子递给了他,他坐到我的对面,默不作声地抽了一会儿。我心里非常清楚,没有专业上的重要事务,他是不会在这样的时间来找我的,于是我耐心等待,等他自己讲明来意。

“我说,最近你业务很忙啊。”他一边说,一边用明察秋毫的目光打量着我。

“是啊,今天我确实挺忙的。”我回答道。“你可能觉得我这么说很愚蠢,”我补了一句,“可我真的不明白,这你是怎么知道的。”

福尔摩斯吃吃地笑了笑。

“我的优势在于我了解你的习惯,亲爱的华生。”他说道,“出诊的时候,路近你就走着去,路远你就坐马车。我注意到你的靴子虽然穿过,但却一点儿也不脏,因此就可以断定,眼下你忙得够戗,不得不用马车代步。”

“妙极了!”我赞叹了一声。

“简单之极,”他说道,“这是一个小小的例证,说明演绎专家之所以能制造出让旁人觉得不可思议的效果,仅仅是因为旁人没有留意到他用作演绎基础的那个小小细节。同样道理,我亲爱的伙计,你撰写的那些小小故事之所以能有耸人听闻的效果,实际上只是因为你把案情当中的一些要素捏在了自个儿的手心里,从来不跟读者分享。好了,我眼下的处境就跟你那些读者一模一样,因为我碰上了一件空前离奇的疑难案子,也掌握了几条线索,偏偏又缺了那么一两个要素,没法把自己的假设补充完整。不过,我会找到它们的,华生,会找到的!”说到这里,他的双眼熠熠闪光,瘦削的双颊也泛起了淡淡的红晕。有那么一瞬间,他那种机警热切的天性从面幂之下探出了头,不过,这也仅仅是一瞬间而已。等我再看他的时候,他的面孔已经恢复了印第安人那种铁板一块的模样。就因为这种模样,许多人都觉得他不像是一个有血有肉的人,更像是一部机器。

“这件案子呈现出了一些有趣的特征,”他说道,“依我看,说这些特征前所罕见也不为过。我已经进行了深入的调查,照我自己的估计,答案也已经近在眼前。如果你能陪我完成最后这个步骤的话,就算是帮了我一个大忙。”

“乐意效劳。”

“明天得去阿尔德硕特那么远的地方,你走得开吗?”

“毫无疑问,杰克逊会帮我处理病人的。”

“很好。我打算明天上午去滑铁卢车站搭十一点十分的火车。”

“那我就有足够的时间做准备了。”

“那么,如果你不是特别困的话,我这就给你大致讲讲之前的事情,讲讲接下来该怎么做。”

“你来之前我挺困的,现在倒没有什么睡意。”

“我尽量长话短说,前提是不落下案情当中的关键之处。我甚至觉得,没准儿你已经读到了一些相关的报道。我正在调查的是巴克利上校疑似遇害案。上校属于皇家芒斯特步兵团,这个团驻扎在阿尔德硕特。”

“我一点儿也没听说过这件事情。”

“由此看来,除了在案发当地之外,这件案子还没有引起广泛的关注。案发时间离现在只有两天,案情大致是这样的:

“你应该知道,皇家芒斯特步兵团是本国陆军当中最著名的爱尔兰团芒斯特(Munster)是爱尔兰南部一个地区的名字,爱尔兰当时是英国的一部分。之一,曾在克里米亚战争和印度兵变克里米亚战争见前注。印度兵变即1857至1859年(也有1858年之说)间发生在印度中部和北部的反英民族大起义,参见《四签名》当中的相关注释。期间立下赫赫奇功。从那以后,它在各种场合当中的表现也都是卓越不凡。到周一晚上为止,它的指挥官一直都是詹姆斯·巴克利。巴克利是一名勇敢无畏的老兵,起初不过是一名普通战士,凭借印度兵变之中的英勇表现才有了军官的身份,后来又在自己的团队里步步高升,最终就从肩扛步枪的小卒变成了整支团队的指挥官。

“还是一名中士的时候,巴克利上校就成了家。他妻子闺名南希·德沃伊,妻子的父亲曾经是同一个团队里的护旗军士护旗军士(colour sergeant)职责为护卫军旗,为军士之中的荣耀头衔。。可想而知,成婚之后,这对年轻夫妇(当时他俩还很年轻)发现自己的外部环境起了变化,社交方面也受了一些排挤。不过,他俩似乎很快就适应了这样的变化。从我了解的情况来看,巴克利太太一直都很受同团女眷的欢迎,她丈夫也很受军中袍泽的喜爱。我还得补充一点,她是个非常漂亮的女子,即便是在结婚三十多年之后的现在,她依然拥有女王一般的惊人美貌。

“看情形,巴克利上校的家庭生活一直都是十分美满。大部分案情我都是从墨菲少校那里了解到的,而他信誓旦旦地告诉我,他从来没听说过这对夫妻闹意见的事情。按照墨菲少校的看法,总体说来,巴克利对妻子要比妻子对他更为痴心。如果妻子不在身边,哪怕只是一天,他也会觉得十分紧张。另一方面,妻子对他虽然也称得上忠贞不渝,依恋之情却不像他那么明显。不过,全团上下都认为他俩是中年夫妇的绝佳典范。从他俩的关系当中,谁也瞧不出后来那场悲剧的任何端倪。

“从自身性格来看,巴克利上校似乎有一些古怪之处。通常情况之下,他都是一名大大咧咧,兴高采烈的老战士,隔三岔五,他也会表现出相当暴戾的性情和相当强烈的报复心。话说回来,他似乎从来不曾把天性中的这一面用到他妻子身上。除了墨菲少校之外,我还跟其他五名军官聊过,他们当中有三个都留意到了墨菲少校也曾留意的另一个事实,那就是有些时候,上校会突然陷入一种古怪的消沉状态。按照墨菲少校的形容,情形往往是他正在餐桌上跟大家耍笑逗乐,笑容却突然从他的嘴边彻底消失,就跟被一只看不见的手抹掉了似的。一旦陷入这种状态,他的情绪就会低落到无以复加的地步,一连几天都缓不过劲儿来。在他那些军中袍泽看来,他性情之中的全部古怪就是这种消沉状态,外加一点儿小小的迷信。后面这种怪癖的表现是他特别地害怕独处,天黑之后尤其如此。这种孩子气的恐惧跟他十分阳刚的性情格格不入,经常都会引起人们的议论和猜测。

“皇家芒斯特步兵团(前身是第一百一十七团)的第一营已经在阿尔德硕特驻扎多年,有家室的军官都住在军营外面。上校则一直住在一座名为‘拉欣’的别墅里,离北边的军营大概有半英里。屋子四面都有庭院,西面跟大路之间的距离却不超过三十码。上校夫妇没有孩子,家里只请了一名车夫和两名女仆,平常又没有客人到家里来住,这样一来,主仆五人就成了拉欣别墅仅有的住客。

“好了,接下来我就给你讲讲,周一晚上九点到十点之间,拉欣别墅发生了一些什么事情。

“情形似乎是,巴克利太太是一名罗马天主教徒,对圣乔治救济会的事务非常热心,后者是附属于瓦特街小教堂的一个慈善机构,使命是向穷人分发旧衣服。当晚八点,救济会有个会议,为了及时赶到会场,巴克利太太便急急忙忙地吃完了晚餐。她出门之前,车夫听见她跟丈夫聊了几句家常,还说她很快就会回来,叫丈夫不要担心。接下来,她去了紧邻她家的那座别墅,叫上了一个名叫莫里森的年轻小姐,两个人一起前往会场。她们的会开了四十分钟,九点过一刻的时候,巴克利太太回到了家里,路上还把莫里森小姐送了回去。

“拉欣别墅里有一个权充日间起居室日间起居室(morning room)是白天用的起居室,需要充足的光线,一般应该朝东。的房间,朝着大路,通过一道巨大的折叠玻璃门作者这里使用的是“glass folding-door”(折叠玻璃门)的说法,后文则一律改用“window”(窗子)。为免混淆,译文中统一使用“玻璃门”的说法。与外面的草坪相连。草坪宽三十码,跟大路之间只隔着一堵顶上有铁栏杆的矮墙。回家之后,巴克利太太径直走进了这个房间。这个房间晚上很少有人用,百叶帘也没有拉上,即便如此,巴克利太太还是一反常态地走了进去,自己点上了提灯,跟着就拉响铃铛,让女仆简·斯图尔特端一杯茶给她。上校本来坐在餐室里,听到妻子已经回来,就跑到日间起居室去找她。车夫看见他穿过厅堂走了进去,进去就没能活着出来。

“十分钟之后,女仆按照太太的吩咐送茶过去。可是,走到门边的时候,她惊讶地听见了主人夫妇的声音,两个人正吵得不可开交。她敲了敲门,没有得到任何回答,于是便斗胆转了转门把,但却发现门是反锁着的。她自然是跑了回去,跟厨娘说了这件事情,两个女人就和车夫一起走回大厅,倾听里面那场依然激烈的口角。三个人一致同意,房间里当时只有两个声音,一个是巴克利,另一个就是他的妻子。巴克利把嗓门儿压得很低,说话也断断续续,三位听众完全听不出他在讲什么。另一方面,太太的口气倒是十分严厉,嗓门儿高起来的时候就可以听得清清楚楚。‘你这个懦夫!’这句话她说了一遍又一遍。‘现在怎么办呢?现在怎么办呢?把我的人生还给我。我没法再跟你一起过了!你这个懦夫!你这个懦夫!’以上这些就是仆人们听见的一些片断,尾声部分则是男主人突如其来的一声可怕叫喊、一声沉重的咣当,再加女主人的一声撕心裂肺的尖叫。仆人们确信房间里发生了某种惨剧,车夫赶紧冲到门前,使劲儿地想把门撬开,与此同时,房里的人还在一声接一声地尖叫。可是,车夫始终都没能把门撬开,女仆们又吓得失魂落魄,根本帮不上他的忙。突然之间,车夫想到了一个主意,于是就跑出大厅,绕到了那道大玻璃门前面的草坪上。他毫不费力地走进了房间,因为玻璃门开了一扇,据他们说,门开着也是夏天里的正常情形。车夫进去的时候,女主人已经停止尖叫,四仰八叉地晕倒在了一张沙发上。那位不幸的军人则双脚跷在一把椅子的扶手上,脑袋搁在离壁炉挡板一角很近的地面,一动不动地躺在了自个儿的血泊之中。

“意识到男主人已经返魂乏术,车夫的第一个念头自然是把门打开。开门的时候却碰上了一道出乎意料的古怪难题。门的钥匙并不在锁眼上,房间里其他地方也是遍寻不着。于是他只好从玻璃门跑了出去,然后又带着一名警察和一个医生回到了家里。他们把太太抬回了她自己的房间,后者虽然理所当然地成为了最大的嫌疑对象,但却依然处于昏迷状态。接下来,他们把上校的尸体放到沙发上,仔仔细细地检查了一遍惨剧现场。

“检查发现,那名不幸的老兵伤在脑后,伤口参差不齐,大概有两英寸长,来由显然是某种钝器的猛然一击。钝器的具体样式也是个不难推测的问题,因为尸体旁边的地板上就躺着一根形制奇特的雕花木棒,材质是硬木,带有骨制的把柄。上校从他征战过的那些国家里搜罗了一大堆各式各样的武器,据警方推测,这根木棒也是他的战利品之一。仆人们都说以前没见过这根木棒,不过,别墅里的奇异物品数不胜数,即便大家都没注意到它,也完全说得过去。除此之外,警方再没有在房间里找到什么值得注意的东西。值得注意的只有一个无法解释的事实,那就是房间的钥匙不在巴克利太太身上,不在死者身上,也不在房间里的任何地方。房门最终还是打开了,开门的则是阿尔德硕特的一名锁匠。

“到周二早上为止,华生,案子的情形就是这样。当时我接到了墨菲少校的请求,于是就上阿尔德硕特去帮警方的忙。依我看,前面这些事情已经足以让你承认,这件案子确实很有意思。不过,动手调查之后,我很快就发现,案子比我一开始的感觉还要离奇得多。

“检查房间之前,我盘问了所有的仆人,问到的却只是我已经讲过的那些事实。还好,那个名叫简·斯图尔特的女仆记起了另一个重要的细节。你应该记得,她听到吵架的声音就走开了,后来才跟其他的仆人一起回到门边。按她原来的说法,她独自走到门边,第一次听到吵架的时候,男女主人的声音都非常低,因此她什么也听不清,仅仅是从语调判断出来他俩在吵架。然而,在我的一再追问之下,她终于想了起来,太太曾经两次提到‘大卫’这个名字。这个细节极其重要,可以帮助咱们推测他俩突生口角的缘由。上校的名字,你想必还记得,叫做‘詹姆斯’。

“这件案子当中,让仆人们和警方印象最深的就是上校的扭曲面容。按他们的说法,上校的脸上凝结着一种极其可怕的惊惧表情,人类的面孔再不能呈现比那还要强烈的恐惧和惊骇。看到上校的时候,不止一个人当场晕倒,可见他的模样是多么地吓人。十有八九,他遇害之前就预见到了自己的命运,所以才会产生如此极端的恐惧。当然,这种说法跟警方的假设相当吻合,因为警方的假设是,上校当时是看到了自己的妻子正在向自己发出致命一击。死者伤在脑后的事实也不能算是一个要命的破绽,因为他完全可能转身躲避妻子的攻击。与此同时,太太本人无法提供任何情况,因为她脑炎突发,目前处于神志不清的状态。

“你应该还记得,案发当晚,巴克利太太是跟莫里森小姐一起出的门。而我从警方那里听说,莫里森小姐声称,她完全不知道,她这位同伴为什么会带着恶劣的心情走进家门。

“收集来这些情况之后,华生,我一连抽了好几斗烟,希望能剔除那些无关痛痒的连带事实,找到这件案子的关键所在。毫无疑问,本案最与众不同,最耐人寻味的一点就是那把离奇失踪的房门钥匙。他们对那个房间进行了最为细致的搜查,钥匙却无影无踪,如此说来,钥匙一定是被人带出了房间。可是,上校和上校的妻子都不可能带走钥匙,这个事实可谓一目了然。由此可知,一定还有第三个人进过那个房间,此人进房间的途径也只能是那道玻璃门。于是我觉得,如果仔细地检查一下房间和草坪,兴许就能找到这个神秘人物留下的蛛丝马迹。我那些方法你都是知道的,华生,查这件案子的时候,我把所有的方法都使了出来。结果呢,我的确找到了一些痕迹,痕迹的性质却跟我的预计很不一样。确实有个男人进过房间,而且是从大路上穿过草坪进来的。我找到了五个确定无疑的足迹,其中一个在大路上,也就是他翻越矮墙的那个地方,还有两个在草坪上,剩下的两个很浅,是在玻璃门附近的上光地板上,他就是从那里走进了房间。穿过草坪的时候,他显然是在奔跑,因为他脚尖的印迹要比脚跟深得多。然而,真正让我惊奇的并不是这个男人,而是他的同伴。”

“他的同伴!”

福尔摩斯从口袋里掏出一大张薄纸,小心翼翼地把它摊在了自己的膝头。

“依你看,这是什么动物?”他问道。

薄纸上画满了某种小动物的足迹摹印。这种动物的脚上有五个轮廓清晰的肉垫,还有长长的爪子,整个儿的足迹跟一把点心勺子差不多大。

“是只狗。”我说道。

“你听说过狗往帘子上爬吗?我找到了一些非常明显的痕迹,可以证明这只动物爬过帘子。”

“那么,是只猴子吧?”

“猴子可没有这样的脚印。”

“这么说的话,它究竟是什么呢?”

“不是狗,不是猫,不是猴子,也不是我们熟悉的任何一种动物。我试了一下,打算通过量度脚印来推测它的模样。喏,这四个脚印是它站着不动的时候留下的。你瞧见了吧,前脚到后脚的距离少说也有十五英寸。算上脖子和脑袋,它的身长应该比两英尺短不了多少,要是它有尾巴的话,那就还得再往上加。好了,你再来看看另一个测量结果。这只动物曾经在房间里走动,咱们可以量出它的步幅,每一步的步幅都只有三英寸左右。这样一来,你明白吧,咱们就知道它身子挺长,腿却非常短。这只动物算不上特别体贴,一根毛都没给咱们留下。不过,它大体上的模样一定跟我说的差不多,还有,它能够爬上帘子,是一种肉食动物。”

“你怎么知道它吃肉呢?”

“因为它爬上了帘子。玻璃门上方挂着一个笼子,笼子里有一只金丝雀。爬帘子的时候,它似乎是冲着那只鸟去的。”

“说来说去,它到底是什么动物呢?”

“呃,要是我说得出它的名字,兴许就离破案近了一大步。总体说来,它多半是黄鼬白鼬的亲戚,个头则比我见过的所有鼬鼠都要大一些。”

“可是,它跟这桩罪行有什么关系呢?”

“这个问题嘛,眼下也不好说。不过,你明白吧,咱们已经了解到了不少情况。首先,咱们知道有个男的站在大路上看巴克利夫妇吵架,因为百叶帘没有拉上,房里又点着灯。其次,咱们知道这个男的跑过草坪进了房间,身边带着一只奇特的动物。还有呢,击倒上校的人很可能就是这个人。同样可能的情形是,上校看到他就吓得摔倒在地,所以才在壁炉挡板的角上磕破了脑袋。最后,咱们还知道一个古怪的事实,也就是说,离开的时候,这个闯入者带走了房间的钥匙。”

“有了你这些发现,案子的复杂程度似乎有增无减啊。”我说道。

“的确如此。毫无疑问,这些发现让我意识到,案情比我一开始的推测复杂得多。我仔细地掂量过这件事情,结论是我必须从另外一个方向展开调查。可是,华生,我已经把你耽搁得太久了,剩下的事情,明天去阿尔德硕特的路上再说好了。”

“谢谢关心,可你已经说到了这个份儿上,现在打住可不行。”

“咱们几乎可以肯定,七点半离开家的时候,巴克利太太跟丈夫的关系还是相当融洽的。我记得我刚才说过,她对丈夫的依恋从来都不是特别明显,话说回来,她出门的时候,车夫听见了她跟丈夫聊天,那时的口气还是很友好的。好了,同样可以肯定的是,刚刚到家,她就走进了最不可能见到丈夫的那个房间,跟着还按照女人心烦之时的惯常表现,迫不及待地要了杯茶。最后呢,等丈夫来找她的时候,她突然开始对他大加指责。由此可知,七点半到九点之间一定是发生了什么事情,致使她对丈夫的态度来了个一百八十度的大转弯。可是,在这一个半钟头的时间里面,莫里森小姐一直都陪在她的身边。所以呢,咱们可以百分之百地断定,她虽然不承认,但却肯定知道一点儿内情。

“我最初的假设是,这位年轻小姐和那位老战士之间发生了某种故事,前者又在案发当晚向老战士的妻子坦白了这件事情。这个假设可以解释他妻子为什么气冲冲地回了家,也可以解释姑娘为什么不承认前面发生过什么事情。此外,它跟仆人们听见的大多数话语也不算是完全对不上。可是,鉴于太太提到过‘大卫’这个名字,大家又都知道上校对他妻子的感情,这个假设就显得有点儿靠不住。更何况,后来还有另一个男人闯进房间,随即引发惨剧,这个事件当然不可能跟以前的纠葛扯上什么关系。找出正确的方向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不过,总体上我还是认为,上校和莫里森小姐之间并没有什么故事。与此同时,我更加确信,这位年轻小姐掌握着一些线索,可以让咱们知道,究竟是什么东西让巴克利太太对自己的丈夫产生了憎恨。于是乎,我采取了一个显而易见的步骤,上门去拜访了莫里森小姐,一边跟她挑明,我完全肯定她知道一些相关的事实,一边又言之凿凿地告诉她,如果事情得不到澄清的话,她的朋友,也就是巴克利太太,很可能会因一项极其严重的罪名而遭到审讯。

“莫里森小姐是个瘦小的姑娘,身形纤薄如同纸片,长着怯生生的眼睛和金色的头发,同时我也发现,她一点儿也不缺少精明和理性。听我说完之后,她坐在那里想了一会儿,然后就干脆利落地转过头来,对我发表了一篇相当精彩的陈述。我这就把她的话简要地复述一下,让你也领教领教。

“‘我已经向我的朋友作出了承诺,我会对这件事情守口如瓶。既然作出了承诺,那就得信守诺言。’她说,‘不过,既然我亲爱的朋友面临着如此严重的一项指控,可怜的她又病倒在床,没办法替自己申辩,那么,如果确实能对她有所帮助的话,打破承诺也不失为一种权宜之计。好了,我这就把周一晚上的事情原原本本地告诉您。

“‘大概是在八点三刻的时候,我俩从瓦特街救济会往回走。回家时必须穿过哈德森街。那是一条非常僻静的大路,路上只有一盏街灯,街灯在路的左手边。我俩走近街灯的时候,迎面走来了一个男的,背驼得非常厉害,肩上扛着一件东西,好像是一只箱子。他似乎是有什么残疾,因为他脑袋耷拉得很低,走路的时候膝盖打弯。我俩走到了街灯的光晕下面,刚好就从他的身边经过。他抬起头来看了看我俩,跟着就停住脚步,发出了一声可怕的尖叫:“天哪,这不是南希吗!”听了这话,巴克利太太的脸一下子变得跟死人一样惨白,要不是那个长相恐怖的家伙伸手扶住她的话,她肯定会当场跌倒。我刚想叫警察,她却非常客气地跟那个家伙说起话来,让我大吃一惊。

“‘“前面这三十年,我一直都以为你已经死了呢,亨利。”她颤着嗓子说。

“‘“我确实是死了。”那人说,说话的腔调可怕极了。他的脸非常黑、非常吓人,眼睛里的精光让我做了不少噩梦。他的头发和连鬓胡子已经斑白,整张脸沟壑纵横,皱得像一只干瘪的苹果。

“‘“你自个儿往前走走吧,亲爱的,”巴克利太太说,“我想跟这个男的说几句话。没什么好担心的。”她竭力想保持平静的语气,脸色却依然一片煞白,几乎没法把字句从颤抖的嘴唇之间挤出来。

“‘我按她说的做了,他俩在那里聊了几分钟。这之后,她顺着街道走了过来,眼睛里喷着怒火,那个惨不忍睹的残废则站在灯柱旁边,挥舞着紧握的双拳,就跟气疯了似的。路上她再没有说过一句话,走到我家门口的时候,她才拉住我的手,恳求我不要把这件事情告诉任何人。

“‘“那是我的一个老相识,现在走了背运。”她这么跟我说。我答应她一个字儿也不说之后,她亲了亲我,打那以后,我再也没有看见过她。好了,我已经把所有的事情告诉了您。之前我没有跟警方说,是因为我没有认识到我亲爱的朋友所面临的危险。现在我已经明白,事情如果真相大白的话,只会对她有好处。’

“这就是莫里森小姐的陈述,华生。你可以想象,对我来说,这番陈述不啻是暗夜之中的一线曙光。曾经七零八落的种种事实一下子找到了自己的位置,而我也对整件事情的来龙去脉有了一种模模糊糊的预判。接下来,合理的步骤显然是找到这个让巴克利太太如此震动的男人。只要他还在阿尔德硕特,这事情就不会特别难办,因为那个地方本来就没有多少平民,有残疾的人又非常容易引起人们的注意。我花了一天的时间来办这件事情,到傍晚就找到了他的下落。我说的‘傍晚’就是今天傍晚,华生。这个人名叫亨利·伍德,五天之前才来到阿尔德硕特,寄住的公寓就在他和那两位女士相遇的那条街上。当时我扮成一名选民登记人员,跟他的女房东聊了一通非常有趣的家长里短。原来此人是一个变戏法的江湖艺人,每到天黑就会把那些军人俱乐部挨个儿地转一遍,给士兵们提供一点儿娱乐。他随身带着一只动物,就装在莫里森小姐所说的那个箱子里。那只动物似乎让女房东很是担惊受怕,因为她从来没见过那种样子的动物。按她的说法,那只动物是他表演戏法的一件道具。女房东知道的情况就这么多,此外她还告诉我,这个人身体已经扭曲得不成样子,能活在世上真算是个奇迹。他经常都会用一种古怪的腔调说话,头两天晚上呢,她还听见他在自个儿的卧室里呻吟抽泣。从租金方面来说,他倒是没耍什么花样,只不过,他交的押金里面有一枚硬币,看着像是假造的弗罗林弗罗林是曾经在英国短暂流通的一种银币,价值2先令。。她把那枚硬币拿给我看了看。你知道吗,华生,那是一枚印度的卢比卢比是印度通用货币的名称,当时和今天都是如此。

“好了,亲爱的伙计,现在你想必已经完全明白,眼下的形势是什么样,我又为什么要来找你。显而易见,两位女士离去之后,此人就远远地跟着她们,后来又透过玻璃门看到了夫妻俩吵架的情形,于是便冲了进去,与此同时,他装在箱子里的那只动物趁机溜了出来。这些事情全都可以说是板上钉钉。只不过,那个房间里后来又发生了什么事情,这世上就只有他一个人可以告诉咱们了。”

“你是打算去问他吗?”

“那是当然,可我还需要一个见证。”

“你说的见证就是我吧?”

“如果你愿意赏脸帮忙的话。他要是能把事情说清楚,自然是万事大吉,要是他不肯说,咱们就没有别的选择,只能去申请逮捕令了。”

“可你怎么知道,咱们赶回去的时候他还在那里呢?”

“这你用不着担心,我当然是有所准备。我安排了一个贝克街的小家伙全集他处屡有提及,福尔摩斯从街头流浪儿当中招募了一支协助查案的“贝克街特遣队”,这里的“小家伙”应该就是其中一员。在那里守着他,不管他去了哪里,小家伙都会像芒刺一样扎在他的身上。咱们明天一定能在哈德森街找到他的,华生,还有啊,再不让你上床睡觉的话,我自个儿也跟罪犯没什么区别了。”

第二天中午,我们到达了惨剧发生的地点。紧接着,我同伴就领着我赶往哈德森街。虽然他十分擅长隐藏自己的感受,可我还是一眼看出了他强自压抑的兴奋心情,而我自己也是心痒难耐,一半是因为冒险的刺激,一半是因为探究的乐趣。每一次跟着他调查案件的时候,我都会产生这样的感觉。

“这就是哈德森街。”他开口说道。这时我们刚刚转进一条短短的大路,路两边都是式样简朴的两层砖房。“噢,你瞧,辛普森找我报告情况来了。”

“他老老实实地待在里面呢,福尔摩斯先生。”一个矮小的街头流浪儿一边往我们这边跑,一边大声报告。

“干得好,辛普森!”福尔摩斯拍了拍他的脑袋。“咱们进去吧,华生。这就是那座房子。”他递了张名片进去,说是有要事相访,片刻之后,我俩就跟此行的访问对象见上了面。天气非常暖和,这人却蜷缩在火炉旁边,狭小的房间热得跟个蒸笼似的。他坐在一把椅子上,整个人缩成了一团,模样丑怪得无法形容。不过,等他转过头来的时候,我发现他的脸虽然黝黑憔悴,以前却一定有过光彩照人的时候。这会儿,他用害了疸病似的黄眼睛疑神疑鬼地打量了我俩一番,既没有说话,也没有起身,只是用手指了指旁边的两把椅子。

“依我看,您就是刚从印度回来的亨利·伍德先生吧。”福尔摩斯的口气十分亲切,“我找您是为了打听一件小事,也就是巴克利上校的死因。”

“不相干的事情,我又能知道些什么呢?”

“您知道些什么,正是我想要确定的事情。您一定得知道,据我估计,这件事情如果澄清不了的话,您的一位老朋友,也就是巴克利太太,很可能会因涉嫌谋杀而受到审讯。”

听了这话,这个人猛一激灵。

“我不认识你,”他大声说道,“也不知道你是怎么知道这些事情的,我只想问问你,你刚才说的这些话,你敢发誓都是真的吗?”

“怎么不敢,他们还没有逮捕她,只不过是在等她清醒过来而已。”

“天哪!你自个儿也是警察吗?”

“不是。”

“如此说来,这案子关你什么事呢?”

“维护正义,不必关己。”

“你只管相信我好了,她是无辜的。”

“如此说来,有罪的就是您喽。”

“不,不是我。”

“那么,到底是谁杀了詹姆斯·巴克利上校呢?”

“是开了眼的老天爷杀了他。不过,实话跟你说吧,如果我遂了自己的心愿,亲手把他的脑袋打开了花,那他也不过是刚好还清了欠我的债而已。那时他自知罪孽深重,当场一命呜呼,假设情形并非如此,我多半也会用他的鲜血来染红我的衣服。你要我把这件事情讲出来,那我就讲给你听好了,因为我扪心自问,并没有什么见不得人的地方。

“事情是这样的,先生。别看我现在脊背拱得像座驼峰,肋条也七扭八弯,曾几何时,亨利·伍德下士可是第一百一十七步兵团最潇洒的美男子哩。当时我们是在印度,驻扎的地点呢,咱们就管叫它‘布赫提’好了。前两天死掉的这个巴克利当时是一名中士,跟我在同一个连队里。那时候,全团公认的美人儿,唉,也是古往今来最漂亮的姑娘,就是那个护旗军士的女儿,南希·德沃伊。两个男的同时爱上了她,可她却只爱其中一个,唉,你们看到我缩在火炉边的这副凄惨模样,又听我说她爱我是因为我长得精神,恐怕会笑出来吧。

“可是,我虽然得到了她的心,她父亲却打定主意要把她嫁给巴克利。我是个没规没矩的浑小子,巴克利却受过教育,而且已经被上头选中,马上就要成为军官了。尽管如此,姑娘还是对我死心塌地。眼看我就要娶到她的时候,印度突然发生了兵变,一时间,那个国家里所有的妖魔鬼怪全部都跑了出来。

“我们都被困在了布赫提,我们那个团,还有半个炮兵连和一个锡克士兵连,外加一大帮平民和妇女。我们周围有一万叛军,他们无时不刻地窥伺着我们,活像是一群围着老鼠笼子的猎狗。大概是在被围之后的第二个星期,我们的水喝光了。能不能活下去,就得看我们能不能设法跟内尔将军内尔将军即詹姆斯·内尔(James Neill,1810—1857),英军将领,在印度民族起义当中曾于1857年9月率军解救被围的印度北部城市勒克瑙,于破城之时阵亡。这里的“布赫提”(Bhurtee)如文中所示,只是伍德随口诌的一个地名。的纵队取得联系,他的纵队正在向内陆挺进。这是我们惟一的生路,因为我们不可能带着那么多妇女和儿童杀出重围。这么着,我主动申请出去求援,向内尔将军通报我们的困境。上头批准了我的请求,我就去找巴克利中士商量这件事情,因为他据说是比任何人都更了解周围的地形。他帮我规划了一条穿越叛军封锁的路线。当晚十点,我就出发去完成自己的任务。等待我拯救的有一千条性命,可是,当晚爬下城墙的时候,我心里记挂的只有一个人。

“我顺着一条干涸的水道往前走,我们本来是指望它可以掩护我,不让叛军的岗哨发现。可是,刚刚摸过水道转弯的地方,我就直接走进了六名叛军的包围,他们都猫在暗处等着我呢。转眼之间,他们就把我打昏在地,捆上了我的手脚。不过,真正的伤处并不在我的脑袋上,而是在我的心里,因为我醒来之后听到了他们的谈话。他们的话我并不能完全听懂,可我听懂的部分已经足够让我知道,我那个战友,亲手帮我规划突围路线的那个人,让他的一名土著仆人通风报信,把我卖到了敌人手里。

“好了,这一段的事情我不想再啰嗦了,反正你们已经知道,詹姆斯·巴克利能干出些什么样的事情。我被俘之后的第二天,内尔将军就解了布赫提的围。可是,叛军撤退的时候把我也给带了去,打那以后,我就得熬上好多个漫长的年头才能再看见白人了。他们折磨我,我设法逃跑,他们又把我抓回去,开始新一轮的折磨。你们自个儿也可以看见,他们把我折磨成了什么样子。后来,一些叛军带着我逃到了尼泊尔,再后来又到了大吉岭大吉岭(Darjeeling)是印度东北部喜马拉雅山区的一个镇子,与尼泊尔相邻。往北的山区。那里的山民杀死了拘禁我的那些叛军,于是我又变成了山民的奴隶,一段时间之后才逃了出去。可我当时没法往南逃,只好往北边走,一直走到了阿富汗。我在阿富汗流浪了好些年,最后才回到旁遮普邦这里的旁遮普邦(Punjab)指当时英属印度的一个大邦,涵盖今天印巴两国各自的旁遮普邦以及相邻的一些区域。,大部分时间都跟土著待在一起,靠着跟他们学来的戏法维持生计。我已经变成了一个人见人嫌的残废,干吗还要回英格兰?干吗还要在过去的战友面前丢人现眼呢?即便是复仇的愿望也不能让我改变主意。我宁愿南希和那些老朋友认为哈里·伍德哈里(Harry)是亨利(Henry)的昵称。已经挺着脊梁死了,也不愿意让他们看见我拄着拐棍儿爬来爬去,像只黑猩猩那样活着。他们一直都以为我已经死了,我也巴不得他们这么想。我听说巴克利娶了南希,还听说他在团里节节高升,即便如此,我也不愿意出来说话。

“可是,人一旦上了年纪,难免就会思念家乡。多年以来,我总是会梦见英格兰,梦见那些油绿油绿的田野和树篱。到最后,我决定在临死之前回来看看,于是就攒下够用的盘缠,来到了这个士兵驻扎的地方,因为我了解士兵的喜好,知道怎么逗他们开心,这样才能把日子对付下去。”

“您的故事真是太有意思了。”歇洛克·福尔摩斯说道,“我已经听说了您碰见巴克利太太的事情,也知道你们认出了对方。我没想错的话,接着您就跟到了她的家门口,还透过玻璃门看到了她和她丈夫吵架。毫无疑问,当时她肯定是在数落他对您干的好事。您一时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绪,于是就跑过草坪,冲到了他俩身边。”

“你说得对,先生。一看到我,他脸上就出现了一种我这辈子从来没看见过的表情,紧接着,他仰天倒地,脑袋撞在了壁炉挡板上。不过,还没倒下的时候,他已经是个死人了。我在他脸上看到了死亡,清楚得就跟火炉上方的那行字一样。我出现在他的眼前,等于是把一颗子弹射进了他那颗罪孽深重的心。”

“然后呢?”

“然后南希就晕了过去,于是我从她手里拿起了房门钥匙,准备开门呼救。正要开门的时候,我忽然想到,更明智的做法是赶紧离开,别再去管这件事情,因为当时的情形可能会让我惹上嫌疑,再者说,一旦我让人抓到,我的秘密也就保不住了。情急之下,我顺手把钥匙塞进了自己的口袋,然后又在追赶特迪的过程当中落下了我的拐棍,因为特迪溜出箱子,跑到帘子上面去了。把它弄回箱子里之后,我就以最快的速度跑掉了。”

“特迪是谁呢?”福尔摩斯问道。

这人把身子探到角落里一个类似兔笼的木箱上方,提起了箱子正面的挡板。眨眼工夫,一只红褐毛皮的可爱动物就从里面钻了出来。它的身子又细又软,四条腿长得跟鼬鼠差不多,鼻子又长又尖,红色的眼睛漂亮极了,比我以前见过的任何一种动物都要漂亮。

“原来是只猫鼬啊!”我叫道。

“嗯,有些人确实是这么叫它们的,也有人管它们叫獴华生使用的词“mongoose”是獴科动物的统称,獴科有33种动物,伍德使用的词“ichneumon”则是指埃及獴(Herpestes ichneumon)。獴是小型食肉动物,形似黄鼠狼,以昆虫及小动物为食。多种獴都有抗击毒蛇和学习简单戏法的能力,比较符合文中描述的可能是产于南亚及东南亚的印度灰獴(Herpestes edwardsii)和爪哇獴(Herpestes javanicus)。,”这人说道,“我管它们叫做‘蛇见愁’。还有啊,特迪可喜欢抓眼镜蛇了。我这儿有一条拔了毒牙的眼镜蛇,特迪每天晚上都要表演怎么抓它,逗军人俱乐部里的那些家伙开心。还有别的问题吗,先生?”

“呃,如果巴克利太太惹上了大麻烦的话,我们还得回来找您。”

“果真是这样的话,我会出面的。”

“话说回来,如果情形不是这样的话,咱们就没必要去揭上校的短了吧,不管他当初多么歹毒,总归也已经一命呜呼了。再怎么说,知道他三十年来一直在为自己的恶行承受良心的严厉谴责,您应该觉得满意了吧。噢,墨菲少校正在街对面走呢。再见,伍德。我得去问问少校,昨天以来有没有什么新的情况。”

少校还没走到拐角的地方,我俩就赶上了他。

“噢,福尔摩斯,”他说道,“前面这番折腾完全是白费工夫,你已经听说了吧?”

“怎么回事呢?”

“死因调查刚刚有了结果。医生们找到了明白无误的证据,上校是中风死的。你瞧,说来说去,这件案子其实非常简单。”

“是啊,简直是肤浅得不同寻常。”福尔摩斯笑道,“走吧,华生,依我看,阿尔德硕特已经用不着咱们了。”

“还有一个问题,”往车站去的路上,我说道,“既然做丈夫的名叫詹姆斯,另一个男的又叫亨利,‘大卫’这个名字是从哪儿冒出来的呢?”

“亲爱的华生啊,你总是乐此不疲地把我刻画成一个理想的演绎专家,真是那样的话,我当初就应该直接从这个名字推演出所有的事情,用不着进行任何调查。显而易见,这个名字是一种谴责。”

“谴责?”

“是啊,因为大卫这个人偶尔也会偏离正道,你知道吧,有一次还走上了跟巴克利中士一样的歧路。关于乌利亚和拔示巴的那段小故事,你应该还记得吧?要我说,我的《圣经》知识恐怕已经有点儿生锈了,不过呢,你应该可以在《撒母耳记》的上篇或者下篇当中找到这个故事。大卫是传说中以色列人的王,也是《圣经》当中著名的英雄人物。不过,根据《旧约·撒母耳记下》的记载,他曾经因为贪图赫梯人乌利亚之妻拔示巴的美色,故意让乌利亚到敌人的城下去送死,随即娶拔示巴为妻,致使“耶和华甚不喜悦”。